陕西纪检办案方式解密

2014-12-18来源 : 互联网

“通过到各单位、景点以及宾馆检查,我们发现澄城县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已经难觅踪影。**令人不满意的是在检查该县**院内的11个单位时,发现个别单位值班室门虽然开着,但没有值班人员。”按照异地交叉监督检查的安排,今年国庆期间,陕西省大荔县纪委的李小虎一行三人来到澄城县,对该县节日期间公职人员公款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检查。

类似这样的监督检查,在陕西已成为常态。

而开展异地交叉监督检查只是陕西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的一种形式。据陕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献峰介绍,发票倒查、跟踪检查、邀请特邀监察员参与等方式也运用较多。

陕西省纪委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发挥工商、税务、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的作用,通过各种监督检查方式,坚决遏制不正之风。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陕西省纪委联合有关部门,派出检查组分两批对全省12个市(区)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组直赴现场,通过查发票发现公款违规消费问题,通过暗访巡查发现收礼送礼、公车私用问题,通过直查岗位发现缺勤脱岗问题。春节假期,对各市(区)的重要机关部门值班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组织10个市结对互查。

“五一”、端午期间,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采取省纪委现场**检查、县(市、区)结对实地互查和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三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并邀请特邀监察员参加。组成253个检查组,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核对公车封存停放情况,到旅游景点发现公款旅游问题线索,调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记录,收集疑似违规使用公车信息,共排查车辆54805辆,查处公车私用问题26起,追究直接责任人2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9人,追究**及监管责任2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人;查处公款旅游问题16起,党纪政纪处分23人,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退缴费用。

中秋、国庆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的“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全省1578个检查组对12407个单位进行检查,核查处理公款旅游问题4起、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35起、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问题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8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83人。

严格执纪问责 多管齐下打出“组合拳”

今年8月,陕西省委严肃查处了西安市部分**干部酗酒后行为不雅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雁塔区委书记予以调离,对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实施诫勉谈话。

8月19日上午,西安市委召开全市**干部大会,传达省委常委会议精神,通报这一起案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具体的、实在的,党委一把手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和**敏锐性,切实负起对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要敢于亮剑勇于斗争,旗帜鲜明及时查处,决不让违纪违法有滋生的土壤。”会上,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说。

“只要发现疑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线索,我们就要及时核查,一经查实,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追究相关**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一案三查’。同时,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不护短、不手软,持续释放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陕西省纪委副书记郭润芝表示。

今年4月上旬到5月上旬,陕西省纪委连续5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44人。8月上旬到10月上旬,连续10周通报曝光10批87起140人。先后追究主体责任197起292人,监督责任26起32人。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通报62批243起423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的敬畏之心和有纪必守的行动自觉。

与此同时,陕西省纪委以发生在党政机关和**干部中的“**”问题为**,深入开展专项*理,****了一批纠而复发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深化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实现了“清退单位全覆盖,清退对象全参与、应退之卡全清退”的目标。今年春节前后,对全省12个市(区)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26件,对核查属实的67个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究。

对在职厅级干部2013年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组织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个别**干部,责成其作出说明并实施问责追究。严肃查处违规组团出国(境)问题,核查发现违规出国(境)人员446人,扣减单位预算489万元,个人主动退缴412万元、责令退赔51万元,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巩固*理成果 建章立制扎紧“铁笼子”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陕西省纪委着眼于将作风建设抓细、抓长、抓常,立足于定规明责、优化方式、提升效能,着力构建纠正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今年4月,陕西省纪委制定下发《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逢重要节日,要主动对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在节日前夕,运用提醒、警示、教育、约谈等方式进行预防;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进行检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节后7个工作日内查结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保证工作的时效性。

今年8月,陕西省纪委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首先查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必查作风建设具体问题,核验责任落实成效,以问题查处整改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积极探索以责任检查督促责任落实的检查创新之路。

此外,全省各地各部门本着简便、易行、好操作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创新力度,出台完善了一批纠正不正之风的制度和措施。如省委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全省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意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13个制度文件,力求把各项措施做细、做密、做实。商洛市建立健全了市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切实减少会议文件简报和评比达标表彰的规定,**干部请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

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仅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297项(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014年11月1日,《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成为陕西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表示:“下一步,陕西将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抓手,完善制度措施,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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