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回弃婴户口难上

2014-12-29来源 : 互联网

2012年8月21日上午,临潼区行者街办小寨村的一片玉米地里围了一群人,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光着身子躺在田里。62岁的村民朱女士把女婴抱回家,交给了儿子和儿媳抚养。2年后的今年9月份,儿子李纪飞想给养女上户口却遇到了难题。

“为啥给养女上个户口就这么难啊!”12月24日晚10时许,李纪飞向新闻热线反映说,2012年,他母亲在玉米地捡到一个弃婴,由他和爱人抚养至今,孩子2岁多了,面临上学和办理合疗等问题,急需上户口。

公安部门告诉他,需要民政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才能为孩子上户口;***门说,他有一个亲生儿子,因此不具备收养条件,建议他将孩子交给福利院。

在李纪飞的家中,朱女士向记者讲述了捡回女婴的经过: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许,她买菜途中,见村东头的玉米地里围了很多人,上前一看,原来一个女婴光着身子躺在潮湿的田土上,肚脐眼上还连着一截5厘米长的脐带,女婴嘴唇乌青,周身的皮肤微微发青,哭声微弱。她赶紧脱下自己的外套,裹住了女婴,随后抱起女婴急忙赶往临潼区妇幼**院。经过医生救*处理,女婴**了生气,经体检身体健康。于是,她将这个女婴抱回了家,由儿子和儿媳抚养。一时间,他们家捡到一个女婴的消息传出,许多没有孩子的夫妻都专程跑来,希望收养这个女婴,但都被她婉言谢绝。

李纪飞说,当母亲把女婴抱回家后,他们一家人心里比较矛盾,因为当时他和爱人已经有一个9岁大的儿子,而且当时妻子还怀有身孕,究竟收养还是不收养,全家人一直犹豫不定。但是喂养了一段时间后,一家人和孩子产生了感情,经过家庭会议讨论,一致决定收养这个女婴,随后,他妻子便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抚养这个女婴2年多,他早已对这个女婴视如己出,情同父女,因此迟迟不能给孩子报上户口,他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昨日下午,临潼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张凤坦言,之前李纪飞的确因养女上户口的问题,前往民政局咨询办理相关手续,即民政局出具的《收养证》。根据规定,由于李纪飞夫妇已经有一个儿子,因此不具备抚养这个女孩的资格,所以无法为其办理《收养证》。她曾向李纪飞建议将孩子交给福利院,但这个建议并未被对方采纳。

公安临潼分局*车站派出所民警说,根据“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收养人需具备三个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李纪飞夫妇已有一个儿子,因此不具备收养人条件,要想给孩子上户口,只能将孩子交给儿童福利院,让儿童福利院为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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