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买来的鸭肉切片,装到牛羊肉包装袋里,就堂而皇之地成了“牛肉羊卷”。近日记者获悉,造假的李某在一审获刑4年6个月后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鸭肉切片成假牛羊肉卷
去年10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接到市民**,称在团结村某小超市买的牛羊肉卷可能是假肉。警方赶到现场后,在该超市发现一些袋装的羊肉卷、牛肉卷的色泽一模一样。经过追查,这些假冒牛羊肉全部来自一个李姓男子。
李某被抓获后交代,他给市场送的假牛羊肉卷是和哥哥用鸭肉制作的,生产窝点就在灞桥十里铺街办高楼村幸福商城。他从市场以四五元一斤的价格买来鸭肉,直接切割成假牛羊肉卷,每个包装内仅装350克就能卖六七元。他们生产的假牛羊肉卷,主要销往城中村、批发市场、小*锅店等地,每天至少生产几十斤,多则一百余斤。随后,李某的哥哥落网。
获刑四年半 处罚金30万
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李某被未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未央**审理认定,自2012年6月起,李某和其哥哥(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切片机将鸭肉进行切片,冒充牛羊肉卷装入印有牛羊肉片等字样的包装袋内,销往西安石化大道新北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辛家庙西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城中村的小超市、*锅店等处。在加工窝点内提取到其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10月23日销售的假冒牛羊肉卷的记录账本两册。经核对,李某生产、销售假冒牛羊肉卷的销售金额为59万余元。
**认为,被告人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充真,用鸭肉冒充牛羊肉进行加工、销售,销售金额达59余万元,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协助公安机关将其兄抓获,有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7月23日,**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宣判后,李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西安市中院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