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影《6号出口》里,霓虹灯闪的夜市,川流不息的人群,彭于晏开着一辆面包车,在西门町街头停下,打开后备厢,一个移动商店就开始营业了。车厢里是琳琅满目的小挂饰,但是井井有条。
近来,这样的移动商店似乎不仅仅是电影中的符号,在我们周遭也出现了相同的场景。
上周末和一位在北京呆了十来年的朋友喝茶,透过茶店的玻璃墙,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卖衣服的地摊,于是话题很快转到了“地摊”。
他说,摆地摊的**他认识,摆摊不久,闲聊中透露日营业额在600元左右,主要卖小孩的袜子。摆摊不是主业,但还是为了贴补家用。
“你来北京不久,晚上出门吗?晚上的时候,这带的地铁口经常有开车摆地摊的,车都比我好!也是你们白领一族!”朋友边说着,边把茶杯中的金骏眉一饮而尽,目光继续投向窗外。
我看着小摊边陆陆续续来了又去的人,想到大学时期曾和一位好友谈到未来的生活,当时她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然后晚上开着自己的车去摆摊!”
回到家我就开始思忖,为什么白领们热衷起摆地摊来了?
致电大学时的那位好友,她笑道:“哎哟!当时也只是说说而已啦!不过我朋友还真的在摆。小富二代啊,开跑车摆地摊!夸张!不过就是很久才摆一次了,纯粹自娱自乐。”
有趣的是,她自己也认为,每天只是上班下班,实在太单调。“哪有那么多的书和那么多的电影可以看,即便很喜欢,天天看也腻了,所以还真是可以去摆下地摊,可以接触很多人啊,这肯定好玩!”隔着电话我都能看到她脸上的笑容和闪光的双眼。
白领们玩票似的摆地摊,和小贩们以摆地摊为业,自然不是一个概念。
之前也有人讨论过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好像也难以界定好坏与对错了。白领们的小摊,遇到城管,跑得慢照样要受罚。至于说*了小贩们的饭碗这种说法,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吧,不同的人做同样的事,总是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辗转找到一位开**车摆摊的摊主王先生。他的车是雪佛兰,主营女士手提包。
“摆摊主要还是为了补贴油费,每周出来两三天。”王先生似乎并不是出于兴趣或是调节生活才摆摊,而是有一定的经济目的。
“有空的时候就和女友早起去批发市场淘包包,自己亲自挑选的东西通常卖得比较好。也会在网上淘一些,但利润就低了。”王先生对自己的摊子还是比较上心的,即使主营的东西不是自己喜欢的,也不是自己在用,但是每一个包包都花费了一定的时间。
《小王子》里有一句话:“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