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任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7年,我省将以“十三五”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计划今年达到30%以上。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评价和管理技术体系,健康快速发展绿色建筑。将绿色建筑纳入建筑节能监管范畴,建立完善绿色建筑项目的规划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把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管理程序。
按照“强制加引导”的方式,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计划今年达到30%以上;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上半年选择1-2个城市进行试点,年底前全面推行;提高绿色建筑项目工程质量,加强绿色建筑建设过程监管,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宝鸡、咸阳、榆林等3城市各建设1-2个,西安市建2-3个;我省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