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1年的47.3%提升至2016年的55.34%,年均提升1.6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同期1.21的平均增幅水平。追赶步伐加快,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2011年的3.98个百分点缩小到2016年的2.01个百分点,年均缩小近0.4个百分点。2016年,在西部十二个省(市、区)中,陕西城镇化率居第四位。2011年-2016年,全省城镇化率提高了8.04个百分点,提升速度位居西部地区**,与位居**位重庆的差距由7.72个百分点缩小至7.26个百分点,与位居第二位内蒙古的差距由9.32个百分点缩小至5.85个百分点,与位居第三位宁夏的差距由2.52个百分点缩小至0.95个百分点。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聚集效应逐渐增强。2012年全省城镇常住人口*次超过农村,占比达到50.02%;2015年,城镇常住人口*次突破2000万,达到2045.12万人。2016年城镇人口增长至2109.9万人,较2011年增加了339.65万人,年均增加 67.9万人。从全省三大区域来看,城镇化发展均衡化程度显著提升。关中地区增幅逐年趋稳,陕北、陕南地区城镇人口集聚能力显著增强,提升幅度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6年,关中地区城镇人口比重为58.20%,较2011年提高了7.0个百分点;陕北地区为57.39%,较2011年提高 8.5个百分点;陕南地区为45.90%,较2011年提高了10.5个百分点。特别是2011年以来,得益于省委省**实施的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工程、****镇建设和旅游文化名镇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的快速推进,陕北、陕南地区城镇人口集聚能力显著增强。尤其是陕南地区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迎头追赶,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由11.92缩小至9.44个百分点。